譯文注釋
譯文
不要讓歌伎玲瓏來唱我的詩,我的詩大多是與你的離別詞。
明天早上你我又要江邊告別,月兒西落潮水漲平便是別時。
注釋
重(chóng):再一次。贈:贈別。原詩題下自注:“樂人商玲瓏能歌,歌予數(shù)十詩”。
休遣:不要讓。休,莫,別。遣,差遣。玲瓏:指唐代歌妓商玲瓏。唐白居易《醉歌》:“罷胡琴,掩秦瑟,玲瓏再拜歌初畢。誰道使君不解歌?聽唱黃雞與白日。”
別:一作“寄”。
明朝(zhāo):明天。江頭:江邊,江岸。
潮平:謂潮水漲至最高水位。又叫滿潮。去:離開。
創(chuàng)作背景
《重贈》是元稹在與白居易一次別后重逢又將分手時的贈別之作。此詩當作于長慶三年(823年)元稹調(diào)任浙東觀察使兼越州刺史之后的一段時間內(nèi)。當時元白二人酬贈之作甚多,在作此詩前已有過一首《贈樂天》詩,所以此詩題為“重贈”。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歷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別字威明,唐洛陽人(今河南洛陽)。父元寬,母鄭氏。為北魏宗室鮮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孫。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樂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稱“元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