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鄰雞不管離懷苦
鄰雞不管離懷苦,又還是、催人去?;厥赘叱且粜抛琛K獦蛟吗^,水村煙市,總是思君處。
裛殘別袖燕支雨,謾留得、愁千縷。欲倩歸鴻分付與。鴻飛不住,倚闌無語,獨(dú)立長天暮。
譯文注釋
譯文
鄰家的公雞才不管離別的痛苦,還是不停地啼叫,像是在催人離去。回望高城, 音信卻受到阻隔。嚴(yán)霜覆蓋的小橋、月光籠罩的驛館、流水環(huán)繞的村莊、煙霧蒙蒙的城市,無一不是思念你的地方。
分別時,溶有胭脂的淚水紛落如雨,沾濕了衣袖,卻留下了千萬縷哀愁。想請歸鴻捎去我的思念,但是(冷漠無情的)鴻雁卻不肯停留,展翅漸飛漸遠(yuǎn)。我倚著欄桿默然無語,獨(dú)自佇立在暮色籠罩的長空之下。
注釋
青玉案:詞牌名。
裛(yì):同“浥”,沾濕。
別袖:分別時揮動的衣袖。
燕支雨:指夾著胭脂的淚水紛落如雨。燕支:即胭脂。
謾(mán):欺騙。
倩:請托。
歸鴻:南歸的大雁,這里指回歸京城之人。
創(chuàng)作背景
約在紹興八年(1138)詞人剛登第的時候,與主戰(zhàn)派趙鼎過從甚密,因而遭到秦檜的忌恨。等到詞人離開泉州幕府時,皇帝召他去都城臨安。他在奔赴臨安之前就預(yù)感到前途不妙,故作下此詞。

黃公度(1109~1156)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今屬福建)人。紹興八年進(jìn)士第一,簽書平海軍節(jié)度判官。后被秦檜誣陷,罷歸。除秘書省正字,罷為主管臺州崇道觀。十九年,差通判肇慶府,攝知南恩州。檜死復(fù)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兼金部員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詞》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