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jīng)豐傳卷六 中孚
作者:王弼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彖》曰:中孚,柔在內(nèi)而剛得中,說而巽,孚(1)。乃化邦也(2)?!半圄~吉”,信及豚魚也(3)?!袄娲蟠ā?,乘木舟虛也(4)。中孚以“利貞”,乃應(yīng)乎天也(5)。
(1)有上四德,然后乃孚。 (2)信立而后邦乃化也。柔在內(nèi)而剛得中,各當(dāng)其所也。剛得中,則直而正;柔在內(nèi),則靜而順;說而以巽,則乖爭不作。如此,則物無巧競,敦實(shí)之行著,而篤信發(fā)乎其中矣?!?3)魚者,蟲之隱者也。豚者,獸之微賤者也。爭競之道不興,中信之德淳著,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之?!?4)乘木於川舟之虛,則終已無溺也。用中孚以涉難,若乘木舟虛也?!?5)盛之至也。
《象》曰:澤上有風(fēng),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1)。
(1)信發(fā)於中,雖過可亮。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1)。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1)虞猶專也。為信之始,而應(yīng)在四,得乎專吉者也,志未能變,系心於一,故“有它不燕”也。
九二:鶴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1)。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1)處內(nèi)而居重陰之下,而履不失中,不徇於外,任其真者也。立誠篤至,雖在暗昧,物亦應(yīng)焉,故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也。不私權(quán)利,唯德是與,誠之至也,故曰我有好爵,與物散之。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1)。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dāng)也。(1)三居少陰之上,四居長陰之下,對而不相比,敵之謂也。以陰居陽,欲進(jìn)者也。欲進(jìn)而閡敵,故或鼓也。四履正而承五,非己所克,故或罷也。不勝而退,懼見侵陵,故或泣而憂悲也。四履于順。不與物校,退而不見害,故或歌也。不量其力,進(jìn)退無恒,憊可知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1)。
《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2)。
(1)居中孚之時(shí),處巽之始,應(yīng)說之初,居正履順,以承於五,內(nèi)毗無首,外宣德化者也。充乎陰德之盛,故曰:“月幾望”?!榜R匹亡”者,棄群類也。若夫居盛德之位,而與物校其競爭,則失其所盛矣,故曰絕類而上,履正承尊,不與三爭,乃得無咎也?!?2)類謂三,俱陰爻,故曰“類”也。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1)。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dāng)也。(1)“攣如”者,系其信之辭也。處中誠以相交之時(shí),居尊位以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攣如”,乃得“無咎”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兇(1)。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1)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shí)不從之謂也。居卦之上,處信之終,信終則衰,忠篤內(nèi)喪,華美外揚(yáng),故曰“翰音登于天”也。翰音登天,正亦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