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 卦 (第十八)
作者:蘇軾艮上
巽下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靶M,元亨”,而天下治也?!袄娲蟠ā?,往有事也?!跋燃兹?,后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之“蠱”?!兑住吩弧靶M”者,“事”也;夫“蠱”非事也,以天下為無事而不事事,則后將不勝事矣,此“蠱”之所以為“事”也。而昧者乃以“事”為“蠱”,則失之矣。器欲常用,體欲常勞,天下欲常事事,故曰“‘巽’而止,蠱”。夫下“巽”則莫逆,上止則無為,下莫逆而上無為,則上下大通,而天下治也。治生安,安生樂,樂生偷,而衰亂之萌起矣?!靶M”之災(zāi),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后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明父養(yǎng)其疾,至子而發(fā)也。人之情,無大患難則日入于偷,天下既已治矣,而猶以“涉川”為“事”,則畏其偷也?!靶M”之與“巽”,一也;上下相順與下順而上止,其為“偷”一也。而“巽”之所以不為“蠱”者,有九五以干之。而“蠱”無是也,故“蠱”之《象》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終則有始”。而“巽”之九五曰:“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陽生于子,盡于已;陰生于午,盡于亥。陽為君子,君子為治;陰為小人,小人為亂。夫一日十二干相值,支五干六而后復(fù),世未有不知者也?!跋燃兹?,后甲三日”,則世所謂“六甲”也;“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則世所謂“六庚”也。甲、庚之先、后,陰陽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亂之勢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盡于巳,而陽盈矣。盈將生陰,治將生亂,故受之以后甲?!昂蠹兹铡?,午、辰、寅也,寅盡于亥,然后陰極而陽生。“蠱”無九五以干之,則其治亂皆極其自然之勢,勢窮而后變,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夫“巽”則不然,初雖失之,后必有以起之,譬之于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后,甲之所先也。故“先庚三日”盡于亥,“后庚三日”盡于巳,先陰而后陽,先亂而后治,故曰“無初有終”。又特曰“吉”。不言之于“巽”《彖》①,而言之于九五者,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校注」 ①“巽”《彖》:《蘇氏易傳》作“其《彖》”,亦通。
《象》曰:山下有風(fēng),“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鼓之、舞之,之謂“振”?!罢衩瘛?,使不惰,“育德”,使不竭。 初六:干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象》曰:“干父之蠱”,意承考也。
蠱之為災(zāi),非一日之故也。及其微而干之初,其任也見。蠱之漸,子有改父之道,其始雖危,終必吉。故曰“有子,考無咎”。言無是子,則考有咎矣。孝愛之深者,其跡有若不順,其跡不順,其意順也。
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干母之蠱”,得中道也。
陰之為性,安無事而惡有為,是以為“蠱”之深而干之尤難者,寄之母也。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以是為至難也,非九二其孰能任之?故責(zé)之二也。二以陽居陰,有剛之實(shí),而無用剛之跡,可以免矣。
九三:干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 《象》曰:“干父之蠱”,終無咎也。
九三之德,與二無以異也。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陰,而三用之以陽,故“小有悔”而“無大咎”。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四之所居,與二無以異也,而無其德,斯益其疾而巳?!霸!?,益也。
六五:干父之蠱,用譽(yù)。 《象》曰:“干父用譽(yù)”,承以德也。 父有蠱而子干之,猶其有疾而砭藥之也,豈其所樂哉?故初以獲“厲”,三以獲“悔”,六五以柔居中,雖有干蠱之志而無二陽之決,故反以是獲“譽(yù)”。譽(yù)歸于己,則疾歸于父矣①,父之德惟不可承也,使其可承,則非“蠱”矣?!靶M”而承德,是以無“巽”九五“后庚”之“吉”也。
「校注」
①疾歸于父:《蘇氏易傳》作“蠱歸于父”,亦通。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君子見“蠱”之漸,則“涉川”以救之。及其成,則“不事王侯”以遠(yuǎn)之?!靶M”之成也,良醫(yī)不治,君子不事事。
巽下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靶M,元亨”,而天下治也?!袄娲蟠ā?,往有事也?!跋燃兹?,后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之“蠱”?!兑住吩弧靶M”者,“事”也;夫“蠱”非事也,以天下為無事而不事事,則后將不勝事矣,此“蠱”之所以為“事”也。而昧者乃以“事”為“蠱”,則失之矣。器欲常用,體欲常勞,天下欲常事事,故曰“‘巽’而止,蠱”。夫下“巽”則莫逆,上止則無為,下莫逆而上無為,則上下大通,而天下治也。治生安,安生樂,樂生偷,而衰亂之萌起矣?!靶M”之災(zāi),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后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明父養(yǎng)其疾,至子而發(fā)也。人之情,無大患難則日入于偷,天下既已治矣,而猶以“涉川”為“事”,則畏其偷也?!靶M”之與“巽”,一也;上下相順與下順而上止,其為“偷”一也。而“巽”之所以不為“蠱”者,有九五以干之。而“蠱”無是也,故“蠱”之《象》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終則有始”。而“巽”之九五曰:“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陽生于子,盡于已;陰生于午,盡于亥。陽為君子,君子為治;陰為小人,小人為亂。夫一日十二干相值,支五干六而后復(fù),世未有不知者也?!跋燃兹?,后甲三日”,則世所謂“六甲”也;“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則世所謂“六庚”也。甲、庚之先、后,陰陽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亂之勢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盡于巳,而陽盈矣。盈將生陰,治將生亂,故受之以后甲?!昂蠹兹铡?,午、辰、寅也,寅盡于亥,然后陰極而陽生。“蠱”無九五以干之,則其治亂皆極其自然之勢,勢窮而后變,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夫“巽”則不然,初雖失之,后必有以起之,譬之于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后,甲之所先也。故“先庚三日”盡于亥,“后庚三日”盡于巳,先陰而后陽,先亂而后治,故曰“無初有終”。又特曰“吉”。不言之于“巽”《彖》①,而言之于九五者,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校注」 ①“巽”《彖》:《蘇氏易傳》作“其《彖》”,亦通。
《象》曰:山下有風(fēng),“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鼓之、舞之,之謂“振”?!罢衩瘛?,使不惰,“育德”,使不竭。 初六:干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象》曰:“干父之蠱”,意承考也。
蠱之為災(zāi),非一日之故也。及其微而干之初,其任也見。蠱之漸,子有改父之道,其始雖危,終必吉。故曰“有子,考無咎”。言無是子,則考有咎矣。孝愛之深者,其跡有若不順,其跡不順,其意順也。
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干母之蠱”,得中道也。
陰之為性,安無事而惡有為,是以為“蠱”之深而干之尤難者,寄之母也。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以是為至難也,非九二其孰能任之?故責(zé)之二也。二以陽居陰,有剛之實(shí),而無用剛之跡,可以免矣。
九三:干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 《象》曰:“干父之蠱”,終無咎也。
九三之德,與二無以異也。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陰,而三用之以陽,故“小有悔”而“無大咎”。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四之所居,與二無以異也,而無其德,斯益其疾而巳?!霸!?,益也。
六五:干父之蠱,用譽(yù)。 《象》曰:“干父用譽(yù)”,承以德也。 父有蠱而子干之,猶其有疾而砭藥之也,豈其所樂哉?故初以獲“厲”,三以獲“悔”,六五以柔居中,雖有干蠱之志而無二陽之決,故反以是獲“譽(yù)”。譽(yù)歸于己,則疾歸于父矣①,父之德惟不可承也,使其可承,則非“蠱”矣?!靶M”而承德,是以無“巽”九五“后庚”之“吉”也。
「校注」
①疾歸于父:《蘇氏易傳》作“蠱歸于父”,亦通。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君子見“蠱”之漸,則“涉川”以救之。及其成,則“不事王侯”以遠(yuǎn)之?!靶M”之成也,良醫(yī)不治,君子不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