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訊問曾靜口供二十四條 十、科舉制度僅僅是講名講利、卑污茍賤而不知恥的方法嗎?

作者:雍正皇帝
【原文】問曾靜:旨意問你,所著逆書《知新錄》內(nèi)云“科舉詞章之習,比陽明之害更大更廣。陽明之教,雖足以害道,尚依傍道理來;科舉之習,公然講名講利,卑污茍賤,而不知恥,直把道理一筆勾消,人類盡滅”等語。朝廷用人,所以設(shè)立科舉者,以科舉之人,所習皆四書五經(jīng),誦法圣賢之道,講求圣賢之義理故也。人能讀書明理,其造詣底蘊,皆見之于舉業(yè)文章。是以朝廷設(shè)立科舉,以期多得讀書明理之人,為國家之用。今曾靜以科舉之為害,直到得把道理一筆勾消,人類盡滅,這是何說?且若不設(shè)科舉,更有何法可以發(fā)明圣人之道理乎?至人之賢愚不一,科舉內(nèi)卑污茍賤之人,原世間所有。惟在朝廷辨別此等卑賤之人,而不用耳。非可廢科舉之制,而后禁人之卑污茍賤也。況無恥之人,即使不設(shè)科舉,而別開用人之途,如或鄉(xiāng)舉里選,或征辟聘薦,或改詩賦策論,則講名講利者,又必于別途行其卑污茍賤之事矣。曾靜又有何術(shù),可以禁人之講名講利,著據(jù)伊所見供來?!咀g文】
問曾靜:皇上旨意問你,你所寫作的叛逆書籍《知新錄》里說了“用詩文詞章科舉取士的做法,比王陽明學說的害處更大更廣。王陽明的觀點,雖然損害了圣賢的道德義理,但是,還摹仿出了一些道理來??婆e這種做法,公開講求名利、卑污茍賤而不知恥辱,竟然把道德義理一筆勾銷,將人類的天性也都泯滅盡了”等言語。朝廷要選用人才,所以設(shè)立科舉這種制度,是因為科舉的學子,所學習的都是四書五經(jīng),吟誦效法的是圣賢的道德準則,講求追索的是圣賢的仁德義理的緣故。世人能夠通過讀書明白事理,他的學問深淺高低,都體現(xiàn)于科舉應(yīng)試的文章中,所以朝廷設(shè)立科舉考試,希望能夠多得些讀書明理的人才,為國家效力所用。而今曾靜認為科舉的害處,竟然到了把道德義理一筆勾消,將將人類的天性泯滅至盡的地步,這是什么說法?倘若不設(shè)立科舉制度,又有什么方法可以發(fā)抒闡明圣賢的道德準則呢?世人本來就是賢愚不一,科舉內(nèi)存在卑污茍賤的無恥小人,原來世間就有的,只是由朝廷辨別這些卑賤之人不予選用罷了,不是廢除科舉制度后就可以禁止卑污茍賤行為的。況且那些無廉無恥之人,即使朝廷不設(shè)科舉而另開選用人才之路,比如,或者讓地方官推舉選拔,或者征求召聘推薦,或者改為上書詩賦策論,那些講求名利的人,必然又要于這些途徑去做他們卑污茍賤的事情了。曾靜又有什么方法可以禁止人們講求名利呢?讓你根據(jù)自己的所知所見招供出來。
【原文】曾靜供:朝廷設(shè)立科舉,以四書五經(jīng)取士者,蓋以修己治人之道盡備于四書五經(jīng),欲人童而習之素,講明其理,理通然后發(fā)為文章。而朝廷即以考察其淺深得失,擇其優(yōu)者而升舉之。其立法之意,原盡美盡善,無毫發(fā)可議。但在下之人,實能仰體朝廷之意者少,蒙昧不知者多。是以積之又久,不免忘其本而徒事其末。以為朝廷取士,取文字,只要文字說得尖雋,即可以中有司之選。初不知文字之上,原有一層義理,當學當講也。因妄謂文字可以乖巧習得來,于是設(shè)立方便法門,擬定程課,日以講文為事。其講文也,又只是以臨場描摹填湊,襲取割截,及賣弄筆頭為計。而圣賢道理,當身行誼,遂置之高閣不論。且人身既有血氣,營名圖利,乃其常情。況鄉(xiāng)人無知者多,能有幾個曉得朝廷立法之意,原是要人通經(jīng)明理,以備國家之用。只謂科場之設(shè),乃是生人取名取利之途。是以一有子弟,未嘗不使之讀書,問讀書何為,則曰取科名、獲祿利而已。自少小時,即橫這個俗鄙識見,在胸漸長漸大,名利之心日深,而從事于文字。到文字中式得選時,越發(fā)營名圖利,而毫無忠君愛民,力圖報效之心。此彌天重犯在山僻無知,不通世務(wù),妄據(jù)蠢見,遂有是把道理一筆勾消之說。其實到今日看來,全不如是。舉業(yè)何曾無人,幾多奇勛偉烈,大半多是舉業(yè)家做就。且皇上天聰明,無法不精,無弊不徹。即如圣諭,謂無恥之人即使不設(shè)科舉,而別開用人之途,則講名講利者,又必于別途行其卑污茍賤之事。此皆洞徹人情,深悉世務(wù),智能察萬變方得見及于此。由是看來大半總要得人,何法無弊,唯得其人而行之,弊斯可免。如今養(yǎng)士之法,平昔總要教官得人,教官之品雖小,而所職之事甚大,必須擇道明行修者,專使之教育其子弟。以圣賢中正之道,孝弟忠信之行,聚講日專,丁寧反復,其或有行誼不修者,則即許責懲。如此三年教成,然后教官具文行優(yōu)劣之冊,申詳學政,學政核考其實而高下之,并以其果否驗教官之誠偽明暗。是教官勸其行于平日,而不徒以文。學政考其文于一時,而兼察其行,文行交備而真才以得,積弊庶幾得減。抑近讀圣諭,而知本朝用人,原不專恃科舉一途。除科舉之外,尚有選孝廉、優(yōu)生、實學等法,有此諸法,庶幾足以盡天下之才,而裕國家之用。便選舉亦要得選舉之人,方能無弊。若臨考,學政獨憑教官之薦舉,茍教官非人,只取平日與己情文相接、酒食相征逐者,薦之舉之,而閉戶守正之士,仍終不得有聞,恐亦無補。故在今日國家取士用人之際,固超出千古,然欲歷久成化,似當參用程明道所議宋熙寧間取士法,損益斟酌行之,方為更善。彌天重犯山鄙無知,不與人數(shù),感佩皇恩,深重自計,銜結(jié)無由,仰承旨問,敢不剖心直供。
【譯文】曾靜供:朝廷設(shè)立科舉制度,用四書五經(jīng)選取人才的做法,是因為修省自身、治理眾人的道理,都完備地包含于四書五經(jīng)之中。朝廷想使幼童便學習這些經(jīng)書,平素授講明白書中的道理,道理通順明徹后便發(fā)揮為文章,而朝廷就以文章考察他的學問深淺得失,擇選其中優(yōu)秀的而提升舉用他們。朝廷設(shè)立科舉的本意,原是盡善盡美,沒有絲毫不當之處可讓人議論的。但是,天下世人中,真正能仰望體念朝廷意圖的人少,蒙昧無知的人多。再說此習尚積之已久,人們不免忘記了科舉的根本而重視起它的次要方面,認為朝廷設(shè)立科舉取人才取文字,只要文字寫得新穎雋永,就可以被試官所選中。起初并不知道文字之上,原來還有一層義旨道理應(yīng)當學習應(yīng)當講求的。因此,妄自認為文字可以通過乖巧便學習得來,于是設(shè)立方便的辦法和門路,擬定課程,天天以講習文章為自己的大事。他們講習文章,又只是臨場描摹填湊,抄襲割裁,以及賣弄筆頭生花之巧為計,而圣賢們經(jīng)書中所說的道理,以及自身應(yīng)具備的品行,就都置之于高閣不說。而且人既然是有血氣情感之軀,營求謀圖名利,也是人們的常情。何況鄉(xiāng)下人中無知無識的多,能有幾個曉得朝廷設(shè)立科舉制度的本意。原來是要人們通曉經(jīng)義明白事理,以備國家選拔任用,只認為科場的設(shè)立,竟然是世人們謀取名利的途徑了。
所以,家中生有孩童,未必不讓他們讀書。如問他們讀書有何用?就回答說:為了考取科名,獲得官祿利益而已。從孩童時心中就存有這些鄙識俗念,漸漸長大后,追求名利之心日益加深,并且反映在自己寫作的文字中。等到文章科試中選的時候,越發(fā)是營求謀圖功名富貴,而絲毫沒有忠君愛國愛民,力圖報效朝廷的心愿了。這便是我這個彌天重罪的犯人居住在山鄉(xiāng)僻野,無知無見,不通人情事務(wù),妄自根據(jù)自己愚蠢的見解,于是有了科舉把道德文理一筆勾銷的說法。其實今天看來,完全不是這樣。通過科試舉成大業(yè)的何曾沒有人呢?多少奇功殊勛和偉烈業(yè)績,大多數(shù)是通過科試舉業(yè)的人才創(chuàng)建的。況且當今皇上天賦誠信,睿智聰明,沒有不精通的事理,沒有不明察出來的弊端。正如皇上圣諭所說:那些少廉無恥之人,即使朝廷不設(shè)科舉而另選用人才之路,那些講求名利的人,必然又要于這些途徑去做他們卑污茍賤的事情了。這些都是皇上洞察透徹人情、深切探悉世務(wù)、睿智觀察萬事變化之后,才得出的至理見解。由此看來,朝廷大半總是要選用人才,什么方法又沒有弊端呢?只有選得人才后,使他克守品行,才能免除這些弊端。如今培養(yǎng)人才的方法,平時總要選用學官得當。學官中學正、教諭的官品雖然小,而所職事的責任重大,必須選擇道理明白、品行修省的人,專門派他們教育百姓子弟。用圣賢們中正的道德準則,孝順父母尊奉兄長的忠信品行,天天專門講授,反復囑咐叮嚀。學生中如果有不注意修省品行的,就立即對他責罰嚴懲。這樣教育三年,然后教官將記錄學生品行優(yōu)劣的文冊,申報學政,學政依據(jù)文冊考核學生品行的高低,并且以事實是否相符,來檢驗教官的誠實或虛假。這就是教官平時注意規(guī)勸學生的行為,而不僅是教他們文化,學政于一時考核學生的文化,而又兼理考察他們的品行。文化品行具備就可以得到真正的人才,講求名利的積習弊尚才逐漸能得到減少抑止。近日讀到皇上圣諭,才知道本朝選用人才,原來不是專設(shè)立科舉一種途徑,除科舉制度外,尚有選舉孝廉方正、優(yōu)貢等以實際才學薦拔人才的方法。有了這些制度,就足以選盡天下人才,而夠國家所任用了。但是,選舉考廉、優(yōu)貢也得有能公正薦舉的官員,才能沒有弊端。如果臨考時,教政官員僅僅憑依教官的推薦舉選,假若這些教官不是正直之人,只選取平時與自己私情、文章相近相接、酒食宴飲互相邀請過從密切的人推薦舉送,而那些閉門苦讀,守禮守法的正派學子,仍然是到頭來也不能被知聞選送,恐怕也是于事無補的呀!所以,今日國家選拔任用人才的制度規(guī)定,固然優(yōu)點超出了千古歷代,然而如想經(jīng)久不變,形成教化,還應(yīng)當參考采用程顥所提議宋朝熙寧年間實行的選拔人才的方法,斟酌它的優(yōu)劣好壞后再予實施,才能更加完善。我這彌天重罪的山野鄙夫無知無識,不能與人數(shù)說,感戴欽佩皇恩深重,自己思忖即使結(jié)草銜環(huán)報答皇恩也無用。如今仰承皇上諭旨詢問,怎敢不剖白心跡據(jù)實情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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