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 拼音guān sī
- 注音ㄍㄨㄢ ㄙ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lawsuit]∶訴訟
- 打官司
- 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詳至案下。——《紅樓夢》
- [goverment office]∶舊指官府
- 后來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錢財,被捉住了,要送官司問罪。——《水滸》
外語翻譯
- 英語:lawsuit, CL:場|場[chang2]
- 德語:Prozess, Verfahren (S)
- 法語:procès
國語詞典
- 官吏的分職。
- 百官。
- 《左傳.定公四年》:「備物典策,官司彝器。」
- 訴訟之事。
- 《文明小史.第三九回》:「逢之趁此機會,又訛了人家一千銀子,答應替他想法,包打贏官司?!?/li>
網絡解釋
- 官司 (漢語詞目)
- 官司通常意義上是指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人民法院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為了解決某一案件所進行的全部活動也就是所謂打官司的全部內容。其中,起訴、審判和執(zhí)行是進行訴訟即打官司的三個最基本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