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鹽
- 拼音cháng píng yán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1.唐鹽鐵使劉晏仿常平倉制,在距離產區(qū)較遠地方運儲食鹽,當商絕鹽貴時,用平價出售,以穩(wěn)定鹽價,稱為常平鹽。后代亦有仿行。
網絡解釋
- 常平鹽
- 常平鹽是唐中葉起政府在距產鹽區(qū)較遠的地方,自行運儲食鹽待銷的辦法。唐寶應(公元762—763年) 以后,鹽鐵使劉晏既行榷鹽法,又仿常平倉制,由政府將鹽運到偏遠地區(qū)儲存。當市場上食鹽供應不足,鹽價上漲時,政府則將所儲之鹽低于市價出售。 以調節(jié)食鹽供應和鹽價水準。以此來彌補商運、商銷之不足,并防止商人操縱鹽價,從中獲取厚利。常平鹽的設立,穩(wěn)定了鹽價,官收運銷之利,民食和鹽稅都有保障。元至元二十一年 (公元1284年) ,曾在諸路設常平鹽局。1935年國民黨政府也在淮鹽各銷地辦過常平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