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叩閽造句
“叩閽”的解釋
叩閽[kòu hūn] 叩閽 叩閽是指中國古代平民或案件當事人直接向皇帝申訴冤抑。明張自烈《正字通-門部》:“凡吏民冤抑詣闕自訴者,曰叩閽”。主要有三種形式:(1)登聞鼓。(2)邀車駕。即皇帝車駕經(jīng)過時,準許攔路喊冤。(3)匭函。匭,函,匣子。梁天監(jiān)元年曾置于公車府以納民柬。
用“叩閽”造句
1、 告御狀,在古代稱為“叩閽”,“閽”即“宮門”。
2、 不久升為通政使后,他又為冤民叩閽之事向皇帝力爭,沒有一點顧忌。
3、 江寧民呼號罷市,諸生千余建幡將叩閽。
4、 為此,統(tǒng)治者往往逐漸不愿意發(fā)生越級甚至叩閽,所以,為了防止傷害到自身,對于*訪以及告御狀的處罰越來越嚴格。
5、 在清代,這被稱為叩閽、京控,如申訴不實可能被殺頭。
6、 于是他一方面戰(zhàn)戰(zhàn)兢兢連上五道“叩閽辭疏”,坦承自己“只知歷理,不知歷數(shù)”,是一個“不能算歷之夫”,顯然不能“濫受欽天之職”。
7、 “叩閽”的方式之一,就是告御狀。
8、 在所有直訴模式中,“邀車駕”告御狀是一種非常的*訪手段,無處申冤的人在皇帝車駕經(jīng)過時攔路喊冤告御狀,也叫“叩閽”。
9、 宋女巧嬌,乃傅朋之未婚妻,為夫伸冤,趁九千歲劉瑾侍皇太后至法門寺降香時,叩閽上控。
10、 誠然,如趙作海這樣憑借私人關(guān)系找記者、找法院高官,為他人叩閽伸冤,絕非維權(quán)之正道。
11、 隋唐以來,隨著接訪機制逐漸完備,民眾赴京*訪概由專門機構(gòu)接待受狀,一般不得再直接叩閽,但也不是絕對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