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四失論篇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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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雷公對曰:循經受業(yè),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請聞其事解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將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矣。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jié),起居之過度,或傷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于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嗚呼!窈窈冥冥,熟知其道?道之大者,擬于天地,配于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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