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六·財旺生官

作者:
《繼善篇》云:富而且貴,定因財旺生官。蓋財有生官之理,既取財為用,不要見官,若見官則為財官格矣。柱有傷食,雖財厚亦不能生官。如戊己以亥子、壬癸為財,以寅卯甲乙為官,若生壬子、癸亥月,四柱不見寅卯甲乙,是為財旺生官,如此元命因富致貴,或納粟及儀賓之類,若月令財無損克,亦主登科,透庚辛則不能生,不以此格論。

典籍推薦

本站部份資料來自網(wǎng)絡或由網(wǎng)友提供,如有問題請速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立即處理!

Copyright © 2020-2023 795造句詞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20019715號-29

免責聲明:本站非營利性站點,以方便網(wǎng)友為主,僅供學習。合作/投訴聯(lián)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