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作者:梁溪坐觀老人
一.本記以咸、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記》,茲以四朝未能并包,故易今名。
一.凡朝廷、社會(huì)、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jù)所聞所見錄之,不為鑿空之談,不作理想之語。
一.所聞之事必書明聞?dòng)谀橙?,或某人云?br>一.前清之事有聞必錄,不分先后,故有咸豐朝之事而錄于光緒后者。
一.此記中近三十年事,所聞所見,當(dāng)時(shí)有所忌諱而不敢記者,今皆一一追憶而錄之。
一.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記》而作,祝記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則為有清一代之事,而詳于咸豐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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