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回

作者:楊爾增
其時朝野將士皆憚王敦,不肯向前去戰(zhàn),各自相推。當時王導密謂帝曰:“今敦在,將士畏憚,不敢向前。今聞敦病甚,其性極急,陛下可作詔書,使人送去見敦,暴敦罪惡,彼心受氣,不死將次九分!臣歸家,率子弟,稱敦見詔氣死,代其發(fā)哀掛孝,然后下詔,只討錢鳳、王含,休書王敦,則將士認王敦已死,必然奮志向前,可討王敦,彼之將士,亦自散矣?!钡鄞笙?,用其計,即使人持詔去,暴王敦之罪。敦得書,果慪氣病增,臥牀不起,使人催王含進兵。王導歸家數(shù)日,率子弟掛孝發(fā)哀,稱說王敦死了。兵以為王敦已死,咸有奮志,于是尚書省謄詔,遣人送敦府下曰:敦輒立元息,以自承代,不由王命,頑兇相弊,志窺神器,天不長奸。敦已隕斃,鳳復煽運,今遣司徒導等討之,諸為敦所授用者,一無所問。敦之將士,從敦兩年,違離家室,朕甚憫之。其單丁遣還,終身不調;余皆與假三年,休訖還臺。當與宿衛(wèi),同例三番。使人持詔下敦府,敦見詔大怒,而病愈篤,欲即起兵,使郭璞筮之,璞曰:“無成!”敦疑璞助溫嶠,欲殺之,恐人議論。敦問曰:“吾壽幾何?”璞曰:“明公起事,禍必不久!
若在武昌,壽不可測!“敦大怒曰:”卿壽幾何“?璞曰:”命盡今日日中?!岸嘏?,收璞殺之。乃即召兄王含及錢鳳人告曰:”吾疾篤,難以御眾,汝等可與鄧岳及周撫率眾五萬,先向京師,吾隨后接應。“鳳問曰:”事克之日,天子云何?“敦曰:“尚未南郊,何稱天子?便盡卿兵勢,但可保護東海王、裴妃而已。”
七月,王含水陸五萬,奄至江寧南岸,人情恟懼。溫嶠恐其兵過,放火燒了朱雀橋,以挫其鋒。明帝欲盡將兵擊含,聞朱雀橋已焚,大怒于嶠。嶠曰:“今宿衛(wèi)寡弱,后兵未至,若賊豕突,社稷且恐不保,何愛一橋乎?”明帝方息怒,命嶠等同屯橋岸矣。
司徒王導遣使遺書王含曰:近承大將軍已不諱,兄此舉謂可如昔年之事乎?昔年佞臣亂朝,人懷不忿,如導之徒,心思外濟;今則不然,大將軍未屯于湖,漸失人心,臨終之日,委重安期,諸有耳者,皆知將為禪代,非人臣之事也。先帝中興,遺愛在民,圣主聰明,德洽朝野,兄乃欲妄萌逆行,凡在人臣,誰不慎難?導門戶大小,世受國厚恩,今日之事,明目張膽,為六軍之首,寧為忠臣而死,不為無賴而生也!含見書,怒而不答。明帝集諸將商議,諸將曰:“王含、錢鳳,眾力百倍,苑城小而不固,趁軍勢未成,大駕自出拒戰(zhàn)?!臂b曰:“群逆縱逸,勢不可當,可以謀屈,難以力競。且含等號令不一,抄盜相尋,曠延日久,必起義士之心。今決勝負于一朝,萬一蹉跎,雖有申胥之徒,何補既往哉!”明帝從之。明帝乃率諸軍出屯,而帝當夜募壯士,使將軍段秀等率千余人渡水,掩其無備。
秀等領計,率一千二百人夜渡河,平旦與含軍相遇于越城。
兩下交鋒,未戰(zhàn)十合,王含敗逃,被秀大破之而還。段秀,乃匹磾?shù)芤病?br>王含既敗,領殘兵退屯于別所。王敦聞知大怒曰:“我兄老婢耳,門戶衰,世事去矣,我當力行!”因作勢而起,困乏復臥。乃謂兄子王應曰:“我死汝便即位,先立朝廷百官,然后塋葬。”應拜受其言。至夜,王敦憤惋而死。諸葛瑤謂王應曰:“今丞相歸天,不可發(fā)喪,若三軍聞知,則在外將士,不肯盡心出戰(zhàn)。不如秘之,將鋪席裹尸,埋于廳中,只管飲酒調將,去攻建康;待取得京師,然后發(fā)喪?!睉唬骸捌溆嬌趺?。”于是使近侍將王敦尸以席蠟涂其外,埋于廳中。每日與諸葛瑤飲酒淫樂,不理軍事。
明帝雖勝一陣,心中猶疑寡眾不敵,乃使人說沈充降,許以司空。
沈不奉詔,遂起兵與王含合兵,來攻建康。當司馬顧揚說充曰:“舉大事而天子已扼其咽喉,鋒挫氣沮,持久必?。蝗魶Q破錢塘,因湖水以灌京邑,縱舟師以攻之,此上策也!藉初至之銳,并東西軍之力,十道俱進,眾寡過倍,理必摧陷,此中策也。轉禍為福,召錢鳳人議事,因斬之以降,此下策也。”
沈充不能用。
劉遐、蘇峻得詔,率精兵二萬人至。次日沈充戰(zhàn),兩下交鋒,充、鳳大敗,被遐、峻大破之。
時,潯陽太守周光,率千余人赴敦營求見王敦,王應辭以疾重,不能出見。光料得敦已死,乃退謂兄周撫曰:“王公已死,兄何為與錢鳳作賊耶?”眾愕然,撫方以實告光。光遂出,佯以為發(fā)兵助鳳,因而入斬錢鳳,付撫詣闕,自請其罪。沈充為故將吳儒所殺,傳首建康。王含見事不成,與王應燒營夜遁。
次日,明帝聞沈充、錢鳳之死,王含燒營而逃,方始收軍回宮。
卻說王含欲奔荊州,其子王應曰:“不如投江州叔父彬處?!焙唬骸按髮④娝嘏c江州不睦,何如欲歸之?”應曰:“此乃所以宜歸也!江州當人強盛時,能立同異,此非常人所能及;今觀困厄,必有愍側之心,荊州叔父舒守文,豈能意外行事乎?”含不從,遂與應奔荊州。
荊州刺史王舒遣軍迎之。懼朝廷見罪,乃以酒款待王含父子,二人飲得大醉,王舒使人執(zhí)縛,沉其父子于江死之,遣使奉表入朝。
卻說江州刺史王彬,聞應大敗,當來奔己,密具舟待,不至,深以為恨而退。
于是敦黨悉平,有司奏明帝,使人發(fā)敦尸,焚其衣冠,跽而斬之,與充、風之首,同懸于南郊,百姓觀者,莫不稱慶。
郗鑒曰:“前朝誅楊駿等,皆先極官刑,后聽私殯;臣以為王誅加于上,私義行于下,宜聽敦家收葬?!泵鞯墼S之,敦家人收敦尸首,乃葬之。
王導等皆以討敦功,受帝封賞。有司奏王彬等當誅,明帝下詔曰:司徒導以大義滅親,猶當百世稱之,況彬等皆其親近乎,悉無所問!
帝詔敦綱紀除名,參佐禁錮,溫嶠上疏曰:敦剛愎不仁,忍行殺戮,處其朝者,恒懼危亡。原其私心,豈遑安處,其贊導兇悖,自當正以典刑,如其枉陷奸黨,宜施之寬宥。
明帝覽之,未及問,郗鑒曰:“先王立君臣之教,貴于仗節(jié)死義,王敦佐吏,雖多逼迫,然進不能正其逆叛,退不能脫身逃遁,準之前訓,宜加義貢?!泵鞯鄄粡模寺爫h而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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