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的反義詞
奴隸的基本資料
- 詞語:奴隸
- 拼音:nú lì
- 解釋:見“奴隸階級”。
奴隸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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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1:主
詞語解釋:主[zhǔ]: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人。物~。失~(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張。~見。~意?!x。; 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自~?!?。~宰?!珯啵ㄒ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Α!珜ⅲ╦iàng)。; 預示:早霞~雨。; 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chuàng)始人的稱呼。;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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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2:主人
詞語解釋:1.接待賓客的人。與"客人"相對。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東。 3.財物或權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傭者的家主。 5.用為學徒(或工人)對其產(chǎn)業(yè)主之稱。 6.古代指戰(zhàn)爭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體。 8.指君主。 9.謂執(zhí)掌教化國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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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3:人
詞語解釋:人[rén]: 由類人猿進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并能運用語言進行交際的動物:~類。; 別人,他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待~熱誠。; 人的品質、性情、名譽:丟~,文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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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4:民
詞語解釋:民[mín]: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主?!珖??!ā9ㄔ谝粐鴥?nèi)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具有國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間?!琛!V?!L。~情。; 某族的人:漢~?;亍?。; 從事不同職業(yè)的人:農(nóng)~。漁~。; 非軍事的:~品?!健? 同“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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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5:自由
詞語解釋:①政治上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某些行為不受干涉的權利。如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公民行使這些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自由和紀律不可分,缺一不可。②見“必然與自由”。③不受約束:自由活動|自由發(fā)言。④自作主張: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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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6:自由民
詞語解釋:奴隸社會中奴隸以外的居民的通稱。他們是在奴隸占有制度下享有不同公民權﹑財產(chǎn)權和政治權的居民﹐包括土地占有者和小生產(chǎn)者。亦泛指享有公民權﹑財產(chǎn)權和政治權的居民。參見“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