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
- 拼音wǔ yuàn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唐稱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jiān)察御史五官之署為五院。后代沿用其稱。
- 民國時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jiān)察五院。
外語翻譯
- 英語:Five yuan or courts that form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Sun Yat-sen's constitution, namely: 行政院[xing2 zheng4 yuan4] Executive yuan, 立法院[li4 fa3 yuan4] Legislative yuan, 司法院[si1 fa3 yuan4] Judicial yuan, 考試院|考試院[kao3 shi4 yuan4] Exami
國語詞典
- 中央政府負責治權的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jiān)察院。
- 唐以后的官制。稱監(jiān)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為「五院」。
網絡解釋
- 五院
- 五院是五權憲法的體現,是國民政府的組織機構,即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jiān)察院。立法院為國民政府最高立法機關;行政院為國民政府最高行政機關;司法院掌管司法律政事務;考試院負責官員的選拔和考核;監(jiān)察院負責監(jiān)察。各院皆可依據法律發(fā)布命令,并有權在職權范圍內向立法院提出法律議案。現在臺灣當局,依舊沿用這個政治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