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法
- 拼音liǎng shuì f?!?/li>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唐德宗·建中年間開始實行的新賦稅法。因稅分夏秋兩季繳納,故稱。兩稅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葉田賦制度的基礎(chǔ)。
國語詞典
- 唐德宗時,宰相楊炎創(chuàng)立的一種稅法。按人民貧富及擁有田畝的數(shù)目,分等級課稅,每年依夏、秋兩季用錢編納,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調(diào)法。
網(wǎng)絡(luò)解釋
- 兩稅法
-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建議頒行“兩稅法”。兩稅法是以原有的地稅和戶稅為主,統(tǒng)一各項稅收而制定的新稅法。由于分夏、秋兩季征收,所以稱為“兩稅法”。兩稅法是對當時賦役制度較全面的改革。大歷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楊炎建議實行兩稅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詔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