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
- 拼音gōng mín quán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公民根據憲法規(guī)定所享受的權利。
國語詞典
- 公民所享有的權利,如選舉權、罷免權、創(chuàng)制權、復決權、應考試權、服公職權等。
網絡解釋
- 公民權
- 公民權是“公民權利”的簡稱。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人身等各項權利。既包括憲法規(guī)定的基本權利,又包括一般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美國學者將公民權分為兩類:實體權和程序權。實體權指憲法和法律關于保護人身、言論、出版、集會、宗教信仰的自由;私有財產權;請愿權、選舉權等。程序權指作為保護實體權手段的、有關司法程序上的一些權利,如不受非法搜査與扣押等。
“公民權”單字解釋
公:1.屬于國家或集體的(跟“私”相對):~款?!??!鹿k。 2.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分母?!h?!s。 3.屬于國際間的:~海?!啤!珰v。 4.使公開:~布?!谑?。...
權:1.秤錘。 2.權衡:~其輕重。 3.權力:當~。有職有~。掌握大~。生殺予奪之~。 4.權利:人~。公民~。選舉~。發(fā)言~。 5.有利的形勢:主動~。制空~。 6.權變;權宜:~詐。...
民:1.人民:國泰~安。為~除害。 2.指某種人:藏~?;亍?。農~。漁~。牧~。居~。僑~。 3.民間的:~歌?!{。 4.非軍人;非軍事的:擁軍愛~。~航。~用。 5.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