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 拼音zhòng cái
- 注音ㄓㄨㄙˋ ㄘㄞˊ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arbitration]公認的第三者在爭端兩方間進行裁定公斷
- 仲裁委員會
外語翻譯
- 英語:arbitration
- 德語:Arbitrage (S), Entscheidungsinstanz, Entscheidung (S), Schiedsverfahren (S)
- 法語:arbitrage (droit)
國語詞典
- 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時,將爭執(zhí)事項交與第三者或法院進行評斷裁決。
- 如:「國際仲裁」、「法院仲裁」。
網(wǎng)絡解釋
- 仲裁
- 仲裁(Arbitration)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于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愿,也異于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愿型公斷,區(qū)別于訴訟等強制型公斷。
-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jù)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xié)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并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