畝捐
- 拼音mǔ juān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1.指舊時豪紳政權除抽收原有田賦外,另行苛剝農(nóng)民的田畝捐。
網(wǎng)絡解釋
- 畝捐
- 畝捐是清后期的一種附加稅,主要行于江蘇、安徽等省。清咸豐三年 (公元1853年) ,副都御史雷以減在江北里下河開辦畝捐,以濟軍餉。1854年推行到揚州、通州兩府各州縣。當時江北畝捐以“地田肥瘠,業(yè)田多寡” 的標準,按地丁銀數(shù)分別抽捐,大致每畝自20文至80文不等。其后江南各州縣也舉辦,一般用作本地團練經(jīng)費。安徽舉辦畝捐,是因“各州縣支應縣差,款項無出”。 有的每畝捐錢400文,有的每畝捐谷斗。此外,在湖南平江等縣有按糧捐軍費的,也類似畝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