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
- 拼音jīng zhào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capital]
- 指京師所在地區(qū)
- 京師有京兆獄。——清· 方苞《獄中雜記》
- 指管理京師地區(qū)的衙門。
- 京兆五城即不敢專決。——清· 方苞《獄中雜記》
- 指京兆尹,即京師的地方長官
- 韓愈吏部權(quán)京兆。——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外語翻譯
- 英語:capital of a country
- 法語:capitale d'un pays
國語詞典
- 地名:(1) 漢置,為京師三輔之一。參見「京兆尹」條。(2) 民國初年改稱清順天府為 「京兆」,直隸中央。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遂廢入河北省。今北平市為其舊治。
- 職官名。漢代轄治京兆地區(qū)的行政長官。參見「京兆尹」條。
網(wǎng)絡(luò)解釋
- 京兆
- 京兆是西安的古稱,漢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稱,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對都城轄域的謂稱。如《水經(jīng)注》中有“京兆上洛”;《隋書·地理志》記:“京兆藍田縣有關(guān)官?!?。也是古代的二級行政單位,所轄范圍相當于陜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屬地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