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征
- 拼音huǎn zhēng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postpone the imposition or a tax of levy]暫停征收;緩期征集
- 災區(qū)緩征公糧兩年
國語詞典
- 對發(fā)生災荒的地方,暫行停征錢糧。
- 延緩征集。依兵役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征兵及齡男子,因在學及犯罪者,得予緩征 。
網(wǎng)絡解釋
- 緩征 (應征公民被緩期征集服現(xiàn)役)
- 緩征,緩期征收或征集。
- 緩征是指應征公民被緩期征集服現(xiàn)役。確定緩征對象是兵役工作中的一項重要政策。下列兩種公民為緩征對象:
- 1.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將這種公民列入緩征對象,是為了照顧公民家庭的實際困難,同時也有利于減輕政府和人民群眾在優(yōu)待軍屬方面的負擔。所謂“唯一勞動力”,并非指獨子。因為,有的公民雖是獨子,但其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員尚有勞動能力并能維持家庭生活。如屬這種情況的,不能列入緩征對象。這里需要指出的是,緩征公民仍然可以服預備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接受軍事訓練。
- 2.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將這些學生列入緩征對象,是為了使他們能夠集中精力搞好學業(yè),以利于國家培養(yǎng)人才。但在他們畢業(yè)后,凡符合服役條件的,仍可被征集服現(xiàn)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