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
- 拼音sān fǎ sī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明·清兩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
外語翻譯
- 英語:the three judicial chief ministries (in imperial China)
國語詞典
- 明清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稱為「三法司」,專審重大案件。
- 《明史.卷九四.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li>
- 《喻世明言.卷四○.沈小霞相會出師表》:「得旨三法司提問,問官勘實覆奏。」
網(wǎng)絡(luò)解釋
- 三法司
- 三法司是中國古代三個中央司法機關(guān)的合稱。《商君書·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焙笫馈叭ㄋ尽敝Q即源于此。漢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三個司法機關(guān)的會議,稱三法司。《新唐書·百官志一》:“凡鞫大獄,以尚書侍郎(指刑部)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為三司使。”重大案件皆由三個機關(guān)共同審理,明清兩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也稱“三司會審?!?/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