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緡
- 拼音gào mín
- 近義詞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1.指告發(fā)富戶隱匿財產,逃漏稅款。
網絡解釋
- 告緡
- 漢武帝劉徹為打擊商人勢力,解決財政困難而采取的一項重要政策。告緡是算緡的延伸。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漢武帝實行告緡,即鼓勵告發(fā)算緡不實。凡揭發(fā)屬實,即沒收被告者全部財產,并罰戍邊一年,告發(fā)者獎給被沒收財產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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