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責眾
- 拼音fǎ bù zé zhòng
- 注音ㄈㄚˇ ㄅㄨˊ ㄗㄜˊ ㄓㄨㄥˋ
- 成語解釋指某種行為即使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很多人都那樣干,也就不好懲罰了。
- 成語出處清·石玉昆《小五義》第38回:“大家一議論,法不責眾,全走了。”
- 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用于口語
- 成語例子熊召政《張居正》第四卷第十回:“如今的廩膳生員個個都是刺兒頭,法不責眾啊!”
- 成語結(jié)構(gòu)主謂式成語
-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 成語年代近代成語
- 英語翻譯The law cannot be enforced when everyone is an offender.
- 近義詞罰不責眾
- 反義詞
詞語解釋
- 法律不能懲處多人。意為執(zhí)法者只能處罰少數(shù)人。
網(wǎng)絡解釋
- 法不責眾
- 法不責眾是指當某項行為具有一定的群體性或普遍性時,即使該行為含有某種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對其也難予懲戒。法不責眾是制定法律的一個原則,在法理上其實不存在法不責眾的情況,從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的另一角度評價法不責眾,法本身的制訂也是值得深思的;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這種觀念在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影響力。
“法不責眾”單字解釋
不:[bù] 1.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他副詞前面表示否定:~去。~能?!?。~經(jīng)濟?!欢??!芎?。 2.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詞素前面,構(gòu)成形容詞:~法?!?guī)則。 3.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
眾:1.許多(跟“寡”相對):~多?!?。寡不敵~。~志成城。 2.許多人:聽~。觀~。群~?!苤?。 3.姓。...
法:1.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zhí)行的行為規(guī)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犯~。變~。軍~?;橐觥?。繩之以~。依~治...
責:[zé] 1.責任,分(fèn)內(nèi)應做的事:~任。盡~。負~。職~。?!??!珶o旁貸。 2.要求:~求?!??!?。 3.指摘過失:求全~備。~怪。斥~。~罰。譴~。 4.質(zhì)問,詰(jié)問...